
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
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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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7日上午,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会、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大会,就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“1+37+8”系列文件进行专题学习,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杨洪霞主持会议,并就各部门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系列文件精神进行安排部署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《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<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统筹发展和安全 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>》、梁言顺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会议上的讲话和雷东生同志对<意见>及专项配套文件的总体说明、《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》等37个安全生产专项文件、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8个安全生产配套文件。
下午,各内设机构分组对“1+37+8”系列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领会,结合工作职责,分管领导及部门主任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再安排,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,明确工作措施,确保组织到位、学习到位、宣传到位、履职到位。
会议指出: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,立足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 新要求,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安全生产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。全体检察人员要始终牢记安全生产重于泰山,始终紧绷安全弦、拧紧“安全阀”,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让“总书记怎么说、我们就怎么做”的鲜明旗帜在红寺堡区安全生产领域高高飘扬。
会议要求: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部署,更加自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更加自觉统筹发展和安全,更加自觉践行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理念,牢牢把握“深”“准”“狠”总要求,全面落实“防、查、改、教、强、技、制、督、调、究”重点任务,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,坚决整肃干部队伍不良作风,坚决调整不尽职不尽责的班子和干部,坚决用制度机制管安全,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为红寺堡区奋力创建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提供有力安全保障。
会议强调:一是全面增强安全生产思想意识。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、各部门负责人要对“1+37+8”系列文件全面详细学习,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和基本常识、基础知识、涉及的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知晓率明显提升。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,依照相关法律法规、自治区党委等文件,结合检察机关职能职责,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,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、有据可查。三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隐患防治。办公室负责对本院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,尤其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,确保机关安全。